研究生畢業資格審核标準要求(2) |
作者: 來源: 發布時間:2016年03月17日 17:11 浏覽次數: |
研究生院收到我院學位委員會提交的2014級培養方案後,經審核認為有關學術成果應按學校要求的SCI分區要求進行修改。經讨論,院學位委員會拟按以下方式修訂博士研究生畢業的學術成果要求以及共第一作者的界定,現予以公布。 一、博士研究生學術成果标準要求 博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在學期間發表至少2篇與學位論文有關的實驗研究性SCI收錄論文,且兩篇文章的累計影響因子不低于4分。當實驗研究性論文在SCI二區及以上收錄期刊發表且影響因子不低于4分時,發表論文不受篇數限制。 碩博連讀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在學期間發表至少2篇與學位論文有關的實驗研究性SCI收錄論文,且兩篇文章的累計影響因子不低于5分。當實驗研究性論文在SCI二區及以上收錄期刊發表且影響因子不低于5分時,發表論文不受篇數限制。 二、共第一作者畢業審核界定 由于研究生院對高水平論文的标準改為按SCI分區要求,對于共第一作者(僅限兩位作者共第一,多位作者共第一隻認可共第一第一位作者)的學術成果界定,提議按以下方式界定:
1.對于共第一兩位作者均為博士研究生,發表實驗性文章被SCI一區收錄,認可共第一兩位作者。 2.共第一作者第一位為博士,第二位為碩士,發表實驗性文章被SCI二區及以上收錄時,認可共第一作者的第一位博士學術成果且影響因子不減半;共第一作者的第二位碩士按核心期刊同等對待。 3.兩位共第一作者同為碩士生且發表實驗性文章被SCI二區及以上收錄時,認可共第一兩位作者,影響因子減半。 4.其他情況均隻認可共第一位作者。
藥學院研究生教育辦公室 2016.03.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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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日期:2016-03-17 浏覽次數: |
研究生院收到我院學位委員會提交的2014級培養方案後,經審核認為有關學術成果應按學校要求的SCI分區要求進行修改。經讨論,院學位委員會拟按以下方式修訂博士研究生畢業的學術成果要求以及共第一作者的界定,現予以公布。 一、博士研究生學術成果标準要求 博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在學期間發表至少2篇與學位論文有關的實驗研究性SCI收錄論文,且兩篇文章的累計影響因子不低于4分。當實驗研究性論文在SCI二區及以上收錄期刊發表且影響因子不低于4分時,發表論文不受篇數限制。 碩博連讀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在學期間發表至少2篇與學位論文有關的實驗研究性SCI收錄論文,且兩篇文章的累計影響因子不低于5分。當實驗研究性論文在SCI二區及以上收錄期刊發表且影響因子不低于5分時,發表論文不受篇數限制。 二、共第一作者畢業審核界定 由于研究生院對高水平論文的标準改為按SCI分區要求,對于共第一作者(僅限兩位作者共第一,多位作者共第一隻認可共第一第一位作者)的學術成果界定,提議按以下方式界定:
1.對于共第一兩位作者均為博士研究生,發表實驗性文章被SCI一區收錄,認可共第一兩位作者。 2.共第一作者第一位為博士,第二位為碩士,發表實驗性文章被SCI二區及以上收錄時,認可共第一作者的第一位博士學術成果且影響因子不減半;共第一作者的第二位碩士按核心期刊同等對待。 3.兩位共第一作者同為碩士生且發表實驗性文章被SCI二區及以上收錄時,認可共第一兩位作者,影響因子減半。 4.其他情況均隻認可共第一位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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